见此,沈慕放下小竹棍,转过身面对她,笑着轻声道:“阿茵太瘦了,你刚刚进门我都没有听见声音。” 听了这话,李茵有些不好意思,低头用笑意掩盖了这份羞涩,心中却有些庆幸……他应该没有听见崔燕和她说的话。 “方才有货郎路过,我买了你喜欢的桃脯,放在屋里了,你快去尝尝合不合口味。”他说着,又侧过身去拿李茵放下的竹篮,见里面均是外衫,并无贴身衣物,才道,“这些衣服我来晾吧。” “不用不用,我来就好。” 李茵伸手去拿竹篮,沈慕哪肯放手,抢来抢去无果,最后,两个人一同将竹篮提到了晾衣竹架下。 见沈慕毫不费力地弯腰、捞起衣服、掸开、晾到竹架上,李茵不由得想起她刚刚救下沈慕时的情景来。 那日她上山采药,骤遇暴雨,大如瓢泼,她一时间什么也顾不得了,背了背篓就往家里跑。谁料,在飞也似地跑下山途中,她一脚踏空,跌进了一个浅坑中。 还没来得及摸摸自己被擦伤的手腕,先在坑里捡到了一个身受重伤的贵公子。 将最后一件衣服挂上了竹竿,李茵看着沈慕轻松道:“看来,公子的伤当真是都好了。” “当日我刚救下公子时,公子身负重伤,卧床难起,那种情形真让人害怕。” 沈慕笑容温和,“是啊,那时连我自己都怀疑自己活不下去了,现在却能完好无损地站在这里。这一切,全仗阿茵的悉心照顾,都是阿茵的功劳。” 不知为何,崔燕那句“你可是他的救命恩人”忽然浮现在李茵的脑海中,她不是居功自傲的人,低头笑了笑,将这个念头压了下去。 李茵低着头不说话,沈慕也就立在原地,目光柔和地看着她,极有耐心。 院子里忽然就安静极了,只有初夏清晨微风掠过的声音。 牵牛花开得正盛,白蓝淡紫纷杂簇拥,柔软嫩绿的藤蔓攀缠在篱笆架上,随微风摆动,正是人间好时节。 李茵在他的注视下不知不觉红了脸,在院里站得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,羞赧许久,她飞快瞟了一眼沈慕,提了篮子,说着“我回屋去了”,转身小跑着进了屋子。 像是落荒而逃。 沈慕目送着她进了熟悉的矮屋,仿佛心情极佳地勾唇笑了笑,跟了上去。 屋里,李茵拆了放在桌上仔细捆好的油纸包,里面装着的,是裹满了糖粉的桃脯,橙黄剔透的果干散发出幽幽清甜香。 李茵捧着桃脯,见沈慕跟过来,眼珠子转了转,忽然想起一事—— “等等,你哪来的钱?” 沈慕从袖中掏出玉佩,“玉佩上的珠子换的。” 李茵一看,果然发现那块可以象征他沈公子身份的玉佩流苏上,少了个物件。 她有些着急,“那不是你阿娘留给你的吗?就这么当了?” 若是为了满足她的嘴馋就当了这么贵重的物品,李茵是万万不愿意的。 沈慕却不甚在意,只淡淡地道:“身外之物,没了可以再赚。” “哦,”李茵放下油纸包,静默片刻,又问,“可是,你不是说玉佩是身份的象征,现在少了珠子,你回去爹娘会不会不认你呀?” “要是不认我,那就得麻烦阿茵收留了。” “你!我没有与你开玩笑……” “爹娘识得我的容貌,怎会不认我?更何况,彼此朝夕相处,有很多东西都是外人无法模仿的……”沈慕递了一个桃脯给她,“不过,若是阿茵愿意随我回京城的话,这些,都不重要。” 李茵与他相对而立,不知道该不该接他递过来的桃脯。 他问她愿不愿意一同回京,应该,就是……问她愿不愿意…… 可是,可是…… 她抬头,看着沈慕如玉从容的容颜,先前的千般托词却都不知从何谈起。 同样的问题昨夜沈慕已经问过她一遍了,现在,该她做决定了。 爹娘临终前,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,最大的心愿就是她能有个归宿。 留在云溪村,就只能过孙娘子那样的日子。 随他同去京城,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境遇。 更何况,朝夕相处,她敢肯定,沈慕是个很好的人,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…… “阿茵……” 沈慕轻声唤她,却让她有一种被窥探心事的无措。 她一时心慌,差点站不稳,右手压上桌案,却在慌乱中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冰凉的事物。 那是一个白瓷花瓶,里面插着一捧开得正好的茉莉花,通体洁白微黄的花朵被绿叶簇拥,正丝丝缕缕盈出馥郁香气来。 “这是……” 沈慕弯弯嘴角,“阿茵不是说喜欢茉莉吗?这是……” “只送给你一个人的。” 第2章 回京 “我会帮阿茵找到真正的家。”…… 流云缓缓,风和日暄。 在爬满了暄妍盛开的牵牛花的小院子前,悠然停着三辆木质漆黑、通体气派的马车。 是沈家派来接他们归京的人到了。 李茵答应了与沈慕一同回京,只是她昨夜回房后,辗转一宿,直至天明。 她心中隐隐有些不安。 若是换了旁人,定会认为这是终身大事议定,尽可心安了,昨夜的难眠是在憧憬来日的荣华富贵与甜蜜。 可是,李茵不是。 她在害怕。就像是吃下来桃脯之后,短暂的清甜消失,回味却有点苦。 屋里需要收拾带走的书籍、衣物及值得留念的东西都已经包好了,沈家来的小厮正往马车上搬。李茵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,脑海中回忆的是曾与父母生活在此的点点滴滴。 读书习字的书桌煤油灯,阿娘坐着绣花的矮床,阿爹雕刻给她的小老虎…… “阿茵,你昨日不是说走之前想要去拜拜父母,与他们告别吗?”沈慕帮她放好了行囊,走进屋来,见她孤零零一个人站着,柔声道,“我陪你一起去吧。” 李茵嗯了声,正要随着他往外走。她父母的墓就在后山,离这儿不远。 “这花不带走吗?”沈慕忽然问。 李茵回头,见他指着供在别无他物的矮桌上的那捧茉莉,那花尤自生机盎然,朵朵盛开,半点枯萎的迹象也没有。 “我摘下了几朵,夹在书册里带走了。” 沈慕露出略不解的神色。 李茵盯着那茉莉,将那葱葱郁郁的白和绿映在眼里,半晌,回转视线看着沈慕,“每年四五月,云溪村漫山遍野都生茉莉花。我想,比起京城,它或许更适合这里。” “有道理。”沈慕了然点头,眼里点上些笑意,又看了那被擦拭得一尘不染的花瓶一眼,便与李茵一同出门,向后山走去。 走出门,直至拐角处,李茵尤有些不自在,她总觉得自出门起,小厮的视线就没从他们二人身上撤开过。 她回身看沈慕,对方站在一个离她不近不远的距离。 “怎么了?” 李茵将那点异样压下心头,摇摇头,“没事。” 顺着蜿蜒蛇行的山路小道走了片刻,两座矮矮的土坟就在眼前了。 这里密林丛生,头上有宽阔如掌的翠绿叶子遮着烈日,只筛漏下有些稀疏的阳光。矮土坟上一丝杂草也无,墓前被仔细扫出了一块平地以供跪拜,砖块架起的避风之所里还残留着黄纸余烬,一看就是不久前有后人来祭拜打扫过的。 李茵站在坟茔前,面无表情,心中却只有半数凄凉。 沈慕见她木着脸一言不发,唤道:“阿茵……” “我没事,”李茵垂着头,缓缓开口,“公子从未问过我的过去,我也就没向公子提起过,其实,我觉得,我爹娘,是两个很奇怪的人——” 说实话,李茵的父母先前对她并不好。 李父祖上是医学世家,曾出过太医院院首,但等传到他太祖那一代,族中却无人能精通祖辈医术,只能勉强支着个药铺子过活。等到了李父这里,更是一代不如一代,家产败光,药铺子抵了赌债,只能搬进深山老林里采药草为生。 虽落魄到了这个境地,李父却仍端着京中的气派,不事农桑,幻想一日高中,一飞冲天。 李母苦苦支撑家用,谨小慎微了一辈子,说过最多的话就是“夫为妻纲”,一辈子以丈夫马首是瞻,最大的愿望就是给他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。 但这对夫妻直到而立之年,仍没有一子半女,直到李茵出生。 李茵自觉记事晚,六七岁以前的日子都没什么印象了,但是,爹娘与她同吃同住却待她如外人一般,这却是印象深刻。 起初,读书习字是不许的,因为女儿家家的用不着;烧水洗衣做饭是必须的,不然嫁不出去;容貌不可太艳,最好是灰头土脸…… 后来虽有好转,但也是反复无常,时好时坏。 “……有时候我甚至会想,我会不会压根就不是爹娘亲生的。” 她不是“老蚌生珠”的那颗珠,更像是半路捡来的野丫头。 沈慕曲着指节,轻轻拭去了她脸上的泪。 他的语气有些不忍,“这些年,阿茵受苦了,等回了京,我会帮阿茵找到真正的家。” 李茵跪在坟前,干脆利落地磕了三个头,又站起来,脊背挺得笔直。 “多谢爹娘多年来的养育之恩,阿茵走了。” 长风无声,将余烬吹了个干干净净。 回去的路依然是那一条曲折的羊肠小道,李茵却觉得走得顺畅不少,大约是来时已将两侧旁逸斜出的枝条扫清的缘故。 路至拐角,沈慕忽然又问:“既然茉莉更适合在这里,那为什么要折几枝带去京城呢?” 李茵在野花丛丛的小道上停下脚步,初夏的明媚日光映着她清秀的侧脸,晕出柔和、宁静。 她对沈慕说:“因为,我想试一试。” 沈慕眼中含笑,没有问她是要试什么。 直到登上马车,李茵也没有再说话。 * 大晋民风开放,但礼法不可失,在寻常乡野也就算了,要回京,李茵与沈慕须得分坐两辆马车。 对此,李茵欣然接受,向帮她搬行李驾马的小厮道了谢,提着草绿苎麻裙登上了马车。 车内宽敞,放着烫金梅花纹金丝软靠枕,李茵捏着自己略褪色的麻布裙子,踟躇许久,才靠了上去。 “阿茵。” 马车外,沈慕走到窗边,唤她的名字。 李茵伸手,将垂下的珠帘撩起,珠玉相击,撞出叮咚脆声。 沈慕站在窗边,身上的流水落花纹白锦缎长袍在日光下熠熠生辉,面容如玉纯粹,眸光一派柔和。 李茵侧首与他相对,这才发现,他的眸子偏浅,如同琥珀一般颜色。 风吹帘外轻纱缓动,这双眼睛恍若含情脉脉,正蕴着笑将李茵映在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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