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句话石破天惊,白薇如同被雷劈了,连李娟是什么时候走的,人群是什么时候散的都不知道。 她的脑海里反反复复都在回荡着一句话 他俩要离婚了 他俩竟然要离婚了 前世堂哥也是这样没出息,在家里吃软饭,堂嫂任劳任怨,把孩子养大,一直到五六十头发花白了,两个人都没离婚。 这辈子为什么不一样了?会不会别的事情也会发生改变? 她心里突然有些害怕 怕自己不能和上辈子一样嫁给公孙十年。 白薇难得失眠了,躺在床上烙煎饼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。 刚睡着,就被村子里清脆的钟声给吵醒。 新知青们今天就要去地里挣工分了。 每个大队都有一口铁钟,猪嘴岭的铁钟挂在一棵大树上,铁钟里还有一颗长长的绳子垂下来,每天上工都要敲钟,先敲一下,再连续敲两下,如此反复。 大队长是整个大队起的最早的人,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先去敲钟。 听到钟声,老知青们条件反射开始起床,女知青们穿上衣服和鞋子,快速梳好辫子,拿了个冰凉的玉米饼子,就往大队部走去。 他们边吃边抬手揉着困顿的双眼。 偶尔还能听到社员们聊着昨晚的八卦,不时把隐晦的眼神投向白薇。 白薇是书中女主,虽然没有黎清歌漂亮,那也是皮肤白皙,整个人水灵灵的,被那双眼睛看一眼,未婚小伙子的魂都给勾了去。 他们看看白薇,再看看黎清歌,感觉自己眼睛不够用了。 城里来的姑娘就是漂亮,不像他们村里的女人,长的皮肤又黑又粗糙,还举止粗鲁没文化。 要是能娶一个女知青回家,那将来生下的孩子也会变成文化人了? 想到这里,他们看向女知青的眼神越发火热起来。 队里的婶子们看着自家儿子那没出息的样子,下狠手使劲儿拧起了耳朵。 那白知青看着就不是个好东西,可得让自家儿子离着远点。 村支书沈平安是个40岁的中年男人,长的浓眉大眼,年轻时是附近有名的帅小伙,他为了往上爬,娶了老村长家的丑女儿。 结了婚爬上了村支书的位置,随着年龄增大,花花肠子也多了起来,看到黎清歌的那一刻,他惊为天人。 内心波涛汹涌,外表倒是隐藏的很好,看着一本正经的样子。 社员们和知青都聚齐了,大队长拿着喇叭站在台阶上,他清了清嗓子,开始说一些动员的话。 “各位社员们,又到了丰收的季节,劳动最光荣,我们要努力劳动,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,勤劳使人进步,懒惰使人落后,我们要做一个有觉悟的好社员,大家一起进步,互相监督。” 说完,大队长就开始分组。 社员们分成了六个小队,老知青是第七小队,新来的五名知青直接和老知青分到了一个队。 大队长不放心,特意叮嘱党爱国和柳红梅要多照顾新来的知青。 大家分好了农具,三三两两的朝着地里走去。 还没靠近,映入眼前的便是一片金色的海洋,沉甸甸的谷穗随风摇曳,在蓝天的辉映下,金黄和碧蓝,端的是一幅美丽的油画,让人看了叹为观止。 大家按照分好的组,找到了自己的位置。 第一天干活没经验,老知青教了几遍就不管了,黎清歌力气大,拿着镰刀生涩的开始割稻谷。 刚开始还比较慢,越割越熟练,就是一直弯着腰,累的腰疼。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,总感觉有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在打量着她。 秃头王兰在黎清歌的斜前方,位于支书沈平安和黎清歌的中间,三个人看起来就是一条平行线。 王兰咬着厚厚的嘴唇,一脸春色,村支书为什么一直看着她?难道被她的美貌给迷倒了? 她摇了摇头,人太漂亮了没办法,这该死的魅力。 随着太阳升高,她光秃秃的头顶在阳光的照射下油光发亮,就像个电灯泡。
第15章 自恋的王兰 村支书干活熟练,一会的功夫就把地里的活给干完了。 他眼神乱瞟,一直关注着黎清歌的方向,想着新知青第一天上工,肯定很生疏,他可以去指导一下,顺便找机会占占便宜。 村支书把锄头扔在地上,迈步朝黎清歌走去。 地里的社员们忙着割稻子的同时,还养成了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本事,附近的一点风吹草动,都别想瞒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。 有人用隐晦的眼神观察村支书。 王兰的脸蛋已经红成了猴屁股。 啊……啊……村支书朝她走过来了,怎么办?虽然他长得不算丑,但是他有老婆啊,万一他老婆吃醋,把自己揍一顿怎么办? 这一瞬间王兰内心想了很多东西。 村支书沈平安低头不解的看着在前面挡路的女人,王兰不停地对着眨了眨眼。 看的沈平安一激灵:“王知青,你眼睛怎么回事?是抽筋了吗?” 王兰:抽你妹,没看出我在抛媚眼吗? 沈平安:这是抛媚眼?真是长见识了,一直翻白眼,就像随时要死掉似的。 他吓得往后方退了一步,这个王兰不是想碰瓷吧? 越琢磨越觉得自己想的对,想着看向王兰的眼神都不对劲了,这王知青不但长的丑,心眼子还坏透了,呸。 不行,不能给她碰瓷的机会。 想着,他就从右边绕了过去。 眼角余光感到有一颗光秃秃的脑袋,斜斜地往他身上倒了过来。 沈平安这次真是的受到惊吓了,他现在无比确定,王兰这个死女人就是想碰瓷。 呵,也不去十里八村打听打听,他沈平安可不是什么善茬。 王兰内心世界非常的丰富,沈平安被太阳晒的脸红,她以为是看到她才红了脸。 心里还想着,公孙十年是她的理想型没错,沈平安这样的帅气大叔她也要,通通都要。 然后就看到沈平安竟然换了个方向,内心不由着急,一个不稳就要摔倒。 沈平安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,能在猪嘴岭当了几十年支书,也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人。 只见他抬手一推,王兰就倒在地上,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。 倒在地上的一瞬间,看着村支书远去的背影,她很快就自洽了,沈平安肯定是怕离她太近了惹人非议,绝对是这样的。 “黎知青,你们新来的几个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?” 黎清歌头都没抬回答道:“不用了,谢谢支书,我都快忙完了。” 察觉到他黏腻的眼神,真令人恶心,好想一脚把他踹飞了。 从小瓜那里,黎清歌已经知道村支书不是个好东西,连话都不想跟他多说。 沈平安见此也不多纠缠,来日方长,他摇了摇头,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抬脚离开了。 地里的妇女们边干活边聊天,聊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,或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。 白薇的身体摇摇欲坠,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滚落下来,一滴一滴,重重的砸在黑土地上。 她已经几十年没干过活了,上辈子养尊处优,现在再经历一次,还以为自己可以的,经过亲自实践才发觉高估了自己。 村里的小伙子们眼神担忧的看着她,那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让人心疼。 穆川在另一块地里挥汗如雨,此时也是分身乏术。 舔狗二号张伟凑了过去。 “白知青,你怎么样,第一天上工,太累了就不要勉强,不如你去旁边歇着,我帮你干。” 白薇一脸难为情的咬着唇:“张知青,谢谢你,我自己可以的。” 张伟是老知青,下乡两年了,地里的活对他来说驾轻就熟。 愈发热情道:“没事,你去旁边坐着,知青们之间就得团结友爱,互帮互助。” 白薇假装为难地坐在地头上,看着张伟一下一下熟练的割着水稻。 张伟内心麻酥酥的,想着白知青还在身后看着他呢,割起水稻来更加卖力了,镰刀都被他舞出了残影。 旁边地里的婶子们互相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 就说这白知青不是个好东西吧,刚来几天啊,就勾搭男人了,她们年龄大,看人可准了。 到了中午该吃饭的时候,各家各户都把带去的干粮拿了出来。 有的是玉米饼子,有的是窝窝头里面放咸菜,知青们都饿的前胸贴后背。 他们拿着工具就往知青点跑。 新知青来了以后,又重新分配了一下做饭的小组,党爱国有私心,说一男一女搭配组队做饭,他想把黎清歌和他分到一个队里。 算盘是打的挺好,奈何还没张口呢,何秋菊就跳了出来。 “我支持,我和爱国一个队,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。” 听她开口,党爱国的脸色沉了沉,众目睽睽之下,他也不好开口拒绝,这和他老好人的人设不符。 只能被迫点头同意。 二号舔狗张伟会做饭,虽不是多好吃,起码能做熟了,他打算邀请白薇一起组队。 话到嘴边还没开口呢,就被穆川抢了先。 “我和薇薇比较熟,我们俩一个队吧。” 王兰疑惑道:“党知青,我们知青点13个人,如果两个人组队的话,就多出来一个人,多出来的人怎么办?难道自己一个组?” 党爱国说道:“这你放心,多出来的人可以随便选一个队伍加入进去。” 大家自由组队,最后剩下黎清歌,公孙十年和王兰,他们三个自然成了一组。 王兰那个花痴本来就打算去公孙十年的队伍,这下如愿以偿,心里乐开了花。 每个队伍轮流做饭七天,他们有一周单独接触的时间呢,可以好好培养感情了。 黎清歌:还有我呢,难道我不是人? 王兰还真是忽略了黎清歌的存在,心里眼里都是公孙十年。 今天负责做饭的就是黎清歌那个三人小组。 进了院子,公孙十年很自觉的坐在灶前烧火。 他笨拙地拿了个火引子,半天才把柴火点着,再往大铁锅底下塞干燥的木头。 公孙十年打小身份贵重,哪里干过这种粗活,还是摸索了半天才把锅烧热了。 期间王兰几次找机会说要教他烧火,都被公孙十年冷着脸拒绝了。
第16章 黎清歌打人 后院被老知青们种了蔬菜,黎清歌拿着一个篮子摘了一些菜,做的凉拌黄瓜,茄子炖豆角,再加上凉拌野菜。 还做了一盆焦黄的饼子,还没开饭,只闻着香味,知青们的口水快要流到脖子了。 黎清歌的厨艺在前世可是大厨级别的,简单的食材都能做出极美的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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